“此时此刻,我想起了在贵法庭看到习近平主席的一句话: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只有经历过此事的人才能够感受到它的真正含义!——温馨且有力量!”申请执行人苏某在写给执行局承办人陈启刚的感谢信中如是说。
苏某与白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由陈启刚法官承办,在阅卷过程中,陈发现苏某常住地不在合肥,为了此事奔波于合肥与常州之间,且在案件审理环节白某下落不明。面对无人应诉的一纸判决,苏某已把最后的一丝希望寄托在执行程序上。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陈立即针对该案情况采取了执行措施:一是调查白某名下的财产,白某没有存款与房产,陈遂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去查询,最后对白某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予以扣划;二是白某的公积金不足以偿还债务,陈多次上门找被执行人白某,得知白某因盗窃被天宁法院判刑,陈遂向白某父亲释明了相关法律和情理,最后争取到了白某父亲支持,白某父亲为白某偿还了部分借款。最后,涉案标的全部执行到位并发放给苏某,此案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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