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经开法院获“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经开法院自今年4月28日挂牌以来获得的又一殊荣。
挂牌以来,经开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主动适应形势任务新变化,全面深入推进服务大局、执法办案、队伍建设、政务管理、司法改革等各项工作,切实肩负起人民法院在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大责任,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保障,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2016年我院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此次荣誉的取得是对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肯定,也是全体干警团结进取、齐心协力的的结果,标志着经开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