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执行当事人合法权益,树立司法公信,认真贯彻落实各上级法院关于“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执行模式、执行管理改革 1、加强技能培训及考核。建立执行相关规定、执行实施技能学习、培训、考核长效机制,考核成绩与执行人员相关考评挂钩,做到每位执行人员能够熟练使用执行查控系统。 2、加强信息安全和保密措施。每位执行人员签署执行信息安全保密责任状,执行局就执行信息安全保密相关问题进行集中培训学习,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 3、加大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的落实力度。要求执行人员在执行案件立案后务必向被执行人送达内容为限期申报财产的执行裁定书并附逾期不申报的相应法律后果,并做好送达记录,为被执行人拒执犯罪做好证据收集工作,情节较轻者视情况予以罚款、拘留,加大对拒不申报或申报不实行为的惩戒力度。 4、强化搜查等收集财产线索的强制手段的运用。根据现有相关法律规定,建立、推行并不断完善委托审计调查、委托律师调查、悬赏举报等制度。 5、建立健全信用惩戒相关制度。一是建立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反向审批”制度,即对被执行人不纳入失信名单的必须经过局长审批;二是规范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屏蔽的条件和程序。强制执行完毕或和解并履行完毕案件可由承办执行人员依职权予以屏蔽,执行和解未履行完毕案件必须由申请人提出屏蔽申请后,由承办执行人员进行屏蔽,其他情形案件需提交局长审批方可进行屏蔽。 6、强化通过多种渠道公布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信息手段。积极与地方村委、街道等单位进行联系对接,对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信息在影响力较大的公共场所如公告栏、广场、公园宣传处等予以公布,继续争取拓宽渠道,诸如繁华地带电子显示屏、公交地铁移动电视、手机微信等,不断扩大执行威慑措施的影响力。 7、建立常态化集中执行机制。要求执行人员每月底向局长提交在办案件梳理情况汇报表,尤其对涉民生案件、农村地区案件、被执行人逃债在外案件、需要采取腾空迁退房屋土地或扣押财产等强制措施等的案件需要提高关注,每个季度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开展一次“执行会战”清案活动,集中力量开展现场执行。 8、完善执行办案平台。安排专人收集执行人员使用办案平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意见、建议,定期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 二、财产处置改革 9、严格贯彻落实《关于人民法院执行程序中司法评估、拍卖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 10、探索以物抵债、变卖不成的拍品进行第二轮拍卖执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该机制的条件审查、启动程序审批、应对方案听证程序,努力做到实施拍品“清零”。 三、完善工作机制及规范体系 11、全面落实终本案件重点管理机制。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采取单独管理、专人管理、动态管理机制。在承办执行人员进行终本程序启动后,安排专人对终本案件管理软件系统进行操作和定期梳理,实现对终本案件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定期自动查询。 12、积极完成上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条线统计、调研任务,努力配合上级人民法院起草执行方面的相关规定。 四、完善监督体系和专项治理 13、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法院执行工作部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执行约谈机制的若干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查收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要求。 14、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进行检察监督。主动邀请检察机关对被执行人对为党政机关等特殊主体的案件、因不当干预或消极协助执行造成难以执行的案件进行监督。 15、以执行实施权的运行过程为核心内容,以申请执行人为主要对象,推进执行过程和结果的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案件当事人的监督。及时录入各类执行信息,方便申请执行人凭密码从执行信息公开平台获取,重要执行节点信息通过短信平台自动向申请执行人发送。 16、建立执行文书上网工作规则。要求执行人员将执行实施案件结案文书按照文书上文规定全部上传至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方便社会各界了解执行工作情况,让执行工作更加公开透明,也为各类社会征信系统提供准确、全面的执行信息。 17、畅通当事人对消极执行行为的救济渠道。严格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之规定,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须知,告知其对执行人员消极执行行为的救济途径,认真研究上级法院下转的关于案件存在消极执行问题的监督意见并及时回复解决方案,强化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执行的实质性监督。进一步规范执行监督程序,进一步加强对乱执行的个案督查和实质性办理。 五、加大宣传力度 18、建立健全执行宣传工作机制。执行宣传工作有专人负责,工作内容为收集执行工作的特色、亮点,有益经验等素材,尤其是涉及“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要求的正面典型案例,每季度至少在电视、广播、报刊、门户网站等公共媒体进行一次宣传报道,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案件,积极与院办公室联系讨论宣传方案,达到扩大宣传效应的目标。 19、在院微信公众号中设立执行工作专栏。定期在该专栏发表执行工作成效的图文报道,提高执行工作影响力。 201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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