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家住扬州的杨某以饭店周转为由向朋友赵某借款20万元,对饭店经营状况不甚了解且身在常州的赵某出于仗义和对朋友的信任,爽快地借了钱。没想到两年多来,杨某非但没还一分钱,连行踪都成了谜。 受不住家人责怪的赵某向经开区法院起诉,要求杨某连本带息偿还借款,杨某拒不到庭且在限期内未履行生效判决,赵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员通过网络查控发现,登记在杨某名下的饭店仍在经营中,随即与执行干警前往饭店所在地调查情况。在与杨某家人交谈中得知,目前饭店实际经营者为杨某母亲,且杨某为了躲债常年在外,仅能通过电话联系。随后,执行员在电话里严肃告知杨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并说明不配合执行将对其财产进行查封。杨某母亲忧心儿子信用受损影响其生意和日常出行,主动表示代替杨某还款。鉴于20万数额较大无法一次性还清,便与申请人赵某协商,最终达成先行支付2万元欠款,剩余款项按月分期支付的和解协议,使本案得以顺利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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