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开区法院了结一起长达10年的执行旧案,为申请人挽回了数十万元损失。 事情追溯到2008年5月7日,查某与妻子强某因不当得利被常州某灯饰公司诉至法院,涉案本息达33万余元。该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同意以一次性支付22万元了结,由查某夫妻俩在调解书生效一个月内履行给付义务,如逾期支付,灯饰公司可申请全额执行。出人意料的是,查某夫妻俩不仅未按约定履行义务,而且偷偷地躲到了外地,下落不明。无奈之下,该灯饰公司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囿于当时执行手段的局限性,执行员穷尽办法未能找到查某、强某下落,也未能查控到两人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经申请人同意后,案件进入终本程序。 2018年年底,执行员在调查另一起执行案件时,无意中得知了查某夫妻俩的现状。据了解,夫妻二人目前正在西安做生意,收入可观。执行员意识到可能存在可供执行的财产,立即对该案恢复执行程序,并对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采取查控措施。强某在得知账户被法院冻结后,主动与执行员联系,执行员耐心释法,严肃告知其不履行法定义务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强某迫于压力,主动和申请人取得联系,并把钱款全额给付申请人。一桩陈年骨头案得以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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