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本该是家人团圆、走亲访友的好日子,却成了“非法集资”的高发期。一些不法分子借节日之机,奔着年前赚一笔的想法,“马不停蹄”地筹划骗局,不明情况的群众往往未加防范就中了“陷阱”。 为让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春节,经开区法院特送上“非法集资”防骗全攻略,让在外的游子们带上这份温暖回家过年! 先来看看,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权机构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它包含以下四个特征: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从法律角度来说,刑法上所涉及的非法集资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是公众熟悉的两个罪名,欺诈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未经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非法经营所涉及的一些行为等,其实也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有哪些套路? 1、合法外衣 多数从事非法集资犯罪的企业工商执照、税务登记、司法公证样样俱全,经济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具有一定的蒙蔽性,在群众交纳集资款时,出具借条、收据、收款证明等不同名目的集资凭证,有的还辅之协议、合同等,骗取群众信任。 2、能人引领 一些非法集资组织者本身是当地能人,有的甚至是当地知名企业家。一些非法集资利用名人做代言人,或者打着领导关心支持的幌子,做虚假广告、误导舆论、欺骗群众。 3、暴利引诱 无论是采取什么形式,犯罪嫌疑人都会把回报定的很高,以支付高息红利为诱饵,使部分群众获得暂时实惠,进而利用其进行宣传,扩大非法集资活动规模。 4、短期兑现 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5、亲友介绍 许多非法集资参与者都是在亲戚、朋友的低风险、高回报劝说下参与的,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以高利息诱惑,非法获取资金。 6、感情投资 特别抓住一些老年朋友手头有闲钱又没有投资渠道的心理,用赠送礼品、聚餐活动等方式,以小恩小惠笼络人心,为进一步非法集资打牢基础。 由此可见,“非法集资”套路重重,一不小心就容易中招。那么,我们应如何防范重重骗局呢? 经开区法院提醒广大群众,遇有以下情形务必警惕: · 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为幌子的; · 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 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 · 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 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 以“扶贫”“慈善”“互助”等为幌子的; · 在街头、商超发放广告的; · 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 “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 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 对“高收益、无风险”等所谓的投资项目 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避免个人财产遭受损失! 保卫自己的血汗钱 保卫父母的养老钱 保卫子女的受教育钱 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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