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院伊始,常州经开区法院主动担当,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职责使命,坚持 “让法院工作与地方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的工作理念,察“大势”谋“大局”,俯身躬耕,孜孜尽责。
围绕辖区中心工作,制定为常州经开区“三年行动计划”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出台支持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等优化司法服务的9项具体举措,建立健全信息专报、分析研判等5项工作机制。加强供给侧调研力度,向常州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提出建立“涉企重大矛盾纠纷处置机制”的建议,受到高度重视,切实为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碧水蓝天的生态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现在开庭”,2018年10月29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击声,一起环境污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我院第一法庭公开审理。不同的是,该案是我院继2017年审结全市第一例环境资源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后,首次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此类案件,也标志着我院在完善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方面取得的新突破。
自成立以来,我院以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和生态文明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深入推进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工作,开展司法保障 “263”专项行动,依法支持环保部门行政执法,强制关停横林某塑料制品厂塑料造粒项目等一批污染项目,制定出台《关于依法服务和保障“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的实施意见》并积极落实,受到经开区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久久为功,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从 2017年倾心打造“企业法治环境优化升级工程”,到2018年精心谋划“依法精准服务企业专项行动”,再到2019年组织开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活动“五个一”活动。 三年来,我院坚持立足审判职能,司法护航经济健康发展,积极走访中天钢铁、今创集团等辖区重点企业,完善座谈交流、巡回审判、法治大讲堂等常态化工作沟通联动机制,编发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手册,增强企业经营风险意识和防御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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