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上高中时的一堂政治课上,老师问我们自己的理想是什么。虽然在上学阶段,对于自己将来要从事的工作并没具体的概念和规划,但我至今仍清晰地记得自己是如何回答老师的。那就是:“将来我要惩恶扬善、匡扶社会正义!”后来上大学,我就选择了法律专业。毕业后便进入法院系统工作,最终成为了一名法官。然而,当我真正走入司法队伍,我才渐渐明白,当好一名法官,不仅身着法袍、端坐于高堂之上的凛然正气和秉公执法、定纷止争时的刚正不阿,更为重要的是,要心系百姓,为民司法。
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那么,我想,于我们法官而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就是我们的初心和使命,我们要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就是要做一个有良知、有良心的法官。
燃灯者邹碧华从成为法官的第一天起,就恪守“做一个有良知的法官”的承诺。法官不仅需要娴熟的审判技能,更需要人文情怀。法官所从事的工作,每一件都是在辨善恶、明是非、分真假。案件标的再小,也关乎案件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案情再简单,也包含着双方当事人对公平公正的期盼。那善恶之间的定夺,那是非黑白的澄清,全系于我们法官手中。我们怎样,司法便怎样。我们心系人民,司法才能公正为民。
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就是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
法官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胸怀为民之情。不论案件标的大小、案情是简是繁,当事人身份地位、财富如何,都要怀揣天平,肩担正义、情系民生。切实办好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始终将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在思想上尊重群众,在感情上贴近群众,以真心融入群众,以真情服务群众。
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就是要深刻认识法官与人民的关系。
法官必须是人民的法官,保持人民情怀。法官的行为要时刻体现司法的人民性,任何脱离人民群众的思想和行为都是危险的。法官必须忠诚于人民,同时受人民的监督。人民是我们工作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新时代,我们要坚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
为民司法,人民法官当仁不让。这是一份无尚的荣光,更是一份厚重的责任。我们唯有永葆对人民群众的赤子之心,筑牢司法为民的底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才能向历史、向人民交出最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