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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调整诉讼活动相关工作方式的通告
【信息时间:2020-02-02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最大化保障人民群众诉讼权益,保护法院干警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上级有关部署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本院诉讼服务、案件审理、执行和申诉信访等相关工作方式作如下调整:

一、即日起,本院横山桥法庭、横林法庭立案窗口和院本部诉讼服务中心暂时关闭。拟到法院办理申请立案、提交诉讼材料、案件查询、纠纷调解等诉讼服务事项的,当事人可以通过网络、邮寄、电话等途径办理:

1、在线立案或提交材料。请优先登录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fw.jsfy.gov.cn/),江苏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端)和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http://csj.sh.gov.cn/)等在线方式办理。不便开展线上诉讼活动的,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相关材料,也可就近联系网格员借助常州市网格化治理联动平台协助提交。

2、查询咨询诉讼事项。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办理。2月3日起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可提供咨询、案件进展查询等诉讼服务工作。

3、在线纠纷调解。因本院驻院(法庭)的人民调解、律师接待、律师调解等工作室暂时关闭,有调解需求的当事人可优先选择“江苏微解纷”(http://odr.jsfy.gov.cn/)(PC端和小程序端)在线调解纠纷。

二、本院将对在此期间相关案件的开庭、询问、听证和调解等活动原则上推迟,具体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受疫情防控影响交通出行,也无法通过网上开庭等方式进行诉讼活动的,可主动申请延期审理。疫情防控期间,因疫情防控引发的劳资、违约纠纷案件一律暂缓立案。公告案件开庭时间如在疫情防控期间,一律顺延至常州市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解除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开庭。

三、疫情防控期间,本院执行事务中心暂时关闭。执行案件将依法加大网络财产查控工作力度。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的,可用前述线上方式或通过电话方式(0519-69803110)在工作日期间向本院执行局反映。被执行人系涉疾控生产企业或个人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暂缓采取执行查控措施。疫情期间,线下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将受到一定影响,敬请谅解。

四、疫情防控期间,本院信访接待大厅暂时关闭。有申诉信访需求的人民群众可通过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网上信访功能在线提交信访材料或采用邮寄方式将信访材料邮寄至常州经济开发区圩墩路38号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本院将认真负责地办理好群众网上投诉和来信反映事项,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五、本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事务大厅、信访大厅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告。在此期间,人民群众如有任何诉讼服务需要的,均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进行咨询,也可关注本院诉讼服务网、微信公众号或公告通告。因上述疫情防控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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