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破产企业资金监管,拟遴选一家银行为本院破产资金监管银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要求 1.监管银行为破产管理人开设破产资金的结算账户,用于破产资金的存放、发放; 2.监管银行与本院合作开发破产案件审判管理系统并提供信息化服务; 3.监管银行应提高破产资金存款收益; 4.监管银行应提供贷款资金支持和利率优惠; 5.监管银行应提供相关后勤保障服务; 6.监管银行应提供后期系统维护和软件功能的扩充。 二、资格条件 1.监管银行应在常州经济开发区内设有分支机构; 2.监管银行应当成立破产资金监管的专业团队。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10日。 (二)报名地点、联系人: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圩墩路38号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室 联系人:卢峥嵘 联系电话:0619-69801534 三、报名材料 1.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信息; 3.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信息和联系电话; 4.破产资金监管合作专业团队人员信息; 上述材料提供一式三份,加盖银行公章,统一装订密封封装提交。 四、其他事项 本院组成遴选小组并邀请特约监督员现场监督、公开遴选,具体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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