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议安排,现将经开区人民法院2017年主要工作情况及2018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经开区人民法院在武进区委、经开区党工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武进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的关心支持、武进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年受理各类案件6092件,审执结5256件,同比分别增长16.9%和20.5%,解决争议标的22.8亿余元。全院审判运行态势持续向好,结案率、调解率、一审服判息诉率等关键审判质效指标均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一、忠实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改革发展稳定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坚持依法定罪与规范量刑相结合,全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35件,判处罪犯581人。依法审结强奸、抢劫、故意伤害等各类暴力犯罪案件33件48人,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犯罪案件77件77人,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审理贪污受贿和滥用职权犯罪案件13件13人,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审结“铝包子”系列案件17件,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坚持教育、改造、感化、挽救的原则,切实抓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工作,共审结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9件48人。 ——切实保障民生权益。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依法审理各类民事案件2058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妥善审理人身损害、教育、医疗、消费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442件,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妥善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买卖等涉农纠纷案件,维护农村稳定。慎重处理因房地产市场变化引发的纠纷,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重视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审执结劳动争议案件420件,妥善处置涉常州横林无线电厂追索劳动报酬系列案件;依法审结2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为83名职工追讨工资56万余元。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审结离婚、赡养、抚养、继承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368件。 ——全力攻坚执行难题。不断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要求,全年受理执行案件2373件,执结2012件,执行到位标的达5.23亿余元。进一步完善司法网拍工作机制,在经开区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拍品信息,拓展群众了解、参与司法拍卖资产处置的渠道,司法网拍成交各类拍品36件,成交额7134万余元,溢价率32.23%。进一步完善常态化错时执行、集中执行机制,全年开展集中执行活动5次,共执结案件53件,执行到位标的1331万余元。进一步完善执行威慑机制,对23名被执行人采取拘留强制措施,对2名涉嫌拒执罪的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完善失信惩戒机制,通过“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系统、微信公众号等途径累计推送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882人次。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制定《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流程指南》,严格落实“终本”案件单独管理、动态管理机制。 二、依法保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法院工作融入到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用足、用好司法手段,努力为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积极打造企业法治环境优化升级工程,发挥商事审判职能,延伸审判服务,为企业良性发展保驾护航,全年审结各类商事案件685件。深入走访辖区三镇、三街道及部分重点企业、基层村委、社区,仔细研判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的司法需求,及时提供法律支持。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将股改上市作为增创发展新优势的重要决策,建立与金融发展局等部门定期对接机制。对经营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成长型企业,慎用财产保全措施和强制措施。针对辖区企业在商事交易活动中存在的各类法律问题,编辑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手册,提高企业风险防范能力。建立健全信息专报机制,向党工委及时报送涉诉重大矛盾纠纷信息,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智力支持。放大经开区法院“法治大讲堂”品牌效应,建立主讲人团队,为戚研所、洛基木业、日盈电子等50余家企业提供菜单式法律服务。 ——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打造深化“美丽经开区”司法保障工程,有力推进环资类案件“三审合一”工作,精准护航“263”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行为,妥善审结全市第一例环境资源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牵头召开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联席会议,与环保部门共同出台《关于建立环境行政执法与审判工作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依法支持环保部门行政执法,对环保部门申请执行的行政处罚,坚持审查上从快、执行上从严、效果上求实,共审查环保非诉执行案件44件,强制执行35件,执行到位罚金67万元,武进区横林荣耀塑料制品厂塑料造粒项目等一批污染项目得以强制关停。 ——构建多元解纷格局。积极打造深化诉调对接多元化解纠纷工程,积极参与、大力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建立健全特邀调解制度,制定《特邀调解工作办法(试行)》,在全市法院率先建立特邀调解员名册,引入2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律师等特邀调解员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做大做强驻院人民调解室,积极与武进区司法局、经开区综治办等部门沟通协调,落实9名驻院调解员及其经费保障。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与司法局、综治办等部门联合召开经开区诉调对接联席会议,实现诉调对接网络辖区全覆盖。主动对接市保险行业协会,建立健全交通事故案件联动化解工作机制。加强信访接待和受理工作,接待受理群众来访来信187人次,涉诉信访案件得到及时妥善化解。 三、坚持改革创新发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贯彻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任务为重点,不断创新审判工作机制,激发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有效提升了审判质效。 ——司法责任有效落实。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积极构建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明确各类司法人员的职责权限,确保司法人员各归其位,还权到位。严格落实新的裁判文书签署机制,院庭长不再审核签发本人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强化院庭长办案主体意识,发挥院庭长办案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审理重大疑难复杂、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件。2017年,全院院庭长共受理案件2525件,审结2259件。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制定专业法官会议议事规则,充分发挥专业会议统一裁判尺度的作用。改进和完善审判管理方式,坚持放权与监督相结合,完善案件质量评查等制度,审判质量稳中有升,一审判决案件改发率、生效案件改发率一直保持较低比例。 ——办案机制不断完善。发挥审限管理功能,制定《关于加强审限管理和提高民商事案件审判效率的意见》,组织开展长期未结案专项清理活动,办案节奏明显加快,结案率、结收案比等主要审判效率指标均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建立健全速裁工作机制,完善民商事案件速裁工作规则,通过合理设定受案范围,规范立案程序分流,全年速裁案件占民商事案件总数的比例近30%,有效实现了简案快办。大力推行“要素式”审判模式,制定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等6大类纠纷的诉讼要素表,与要素式庭审、格式化裁判文书共同构建“三位一体”有机统一的要素式审判工作流程。完善立审执衔接配合,构建集中保全机制,制定执保字案件操作实施规范,在立案、审理阶段前置使用执行查控系统,有效防止了被执行人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共受理执保字案件339件,执结288件,保全金额达2.42亿余元。 ——诉讼服务明显提升。深入推进“互联网+” 诉讼服务平台建设,健全网上立案等便民措施,全年网上立案872件。持续推进公益律师参与诉讼服务,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774人次。积极推行巡回审判、预约开庭、假日法庭,深入村委、社区巡回办案50余次,扩大办案效果。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为困难群体发放司法救助金41万余元。依托信息化深入推进阳光司法,抓好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等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全年上网裁判文书2683份,庭审直播202次。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组织召开打击食药品刑事犯罪新闻发布会,10余家媒体进行了集中报道,引发公众广泛关注。高度重视新媒体建设,利用“两微一网”动态发布法院信息600余条,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四、着力推进自身建设,夯实法院发展根基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以建设过硬队伍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方针,不断夯实法院发展基础。 ——强化教育引导。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旗帜鲜明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研究制定本院《2017年党建工作意见》,制定14条具体意见,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组织开展“迎七一”主题党日活动和“我看十九大”征文活动,进一步引导全院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司法事业。举办以“司改背景下青年干警的责任与担当”为主题的青年法官论坛,提升青年干警的职业尊荣感和责任感。完善激励促进机制,制定《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推行每季度办案标兵评选活动,树立“以实绩论英雄”的工作导向。以建设“学习型法院”为目标,坚持以审判需求为导向,邀请上级法院资深法官开展公司法、破产法等方向的专题辅导,提升干警履职能力。 ——狠抓作风建设。以经开区开展“激励干事创业、激发担当作为”机关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为契机,将2017年确定为法院“作风建设年”。扎实开展“三大一实干”活动,组织党员干警开展群众大走访活动,将“三大一实干”活动与法院作风建设紧密结合,制定全体干警大转变职责清单,逐项整改工作作风。推行司法督查常态化制度化,建立每月不定期司法督查制度,每季度形成1份书面《督查通报》。加强警示教育,组织中层以上干警参观常州市看守所,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增强干警纪律意识和底线意识。严格执行“十带头、十严禁”规定,制定法院常态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责任清单,确保监督执纪落到实处。 ——自觉接受监督。强化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举措,制定全年联络工作方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3月份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成立以来主要工作以及执行专项工作情况。主动邀请60多名区人大政协领导和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评议法院工作及参与法院集中执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656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邀请在校学生、基层干部等200多人次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近距离了解法院工作。 回顾过去的一年,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经开区人民法院被常州市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横山桥人民法庭被命名表彰为全市第三批“公正司法示范点”,刑庭被授予全市“巾帼文明岗”称号,全院共有11名干警获得区级以上荣誉。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以及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不足: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的司法应对举措有待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的严重滞后限制了法院审执工作的深入开展;个别矛盾突出案件及历史遗留纠纷协调处置难度较大;专门性审判人才不足,业务水平和群众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我们将正视这些问题,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是经开区人民法院“加快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大考之年。这一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在创新中求突破,在攻坚中创一流”的工作主题,牢牢抓住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和推进基层基础建设两大核心任务,加快补齐短板,扎实苦干实干,全力冲刺加快法院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努力建设与经开区发展相适应的高标准、高水平、高效率的现代化法院。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围绕十九大精神贯彻,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2018年工作重点来抓,确保全院干警认识清、领会全、落实快。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建设,教育引导全院干警更加坚定“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坚持“实”字当头,以务实的态度、扎实的举措,将十九大精神转化为推动法院当前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继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二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加强服务保障效能。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和社会形势新变化,扎实做好重点领域、重大敏感矛盾的司法研判,确保司法应对工作跟住形势、抓住重点、扭住关键。贯彻落实全省企业家座谈会及经开区“政企同心·共促发展”动员大会精神,坚持“依法、平等、全面”的原则,妥善审理涉企纠纷,积极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和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为经开区行政审批改革、综合性执法改革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坚持立足司法职能,依法保障区域重点项目建设。落实“奋战200天 迎接3周年”主题活动要求,积极配合“263”专项行动,为建设“美丽经开”增添司法助力。 三是围绕民生权益维护,全面加强司法利民惠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发展不平衡、保障权益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努力满足群众司法新需求和美好生活新期待。以建设“智慧法院”为目标,强化“互联网+”思维,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高科技手段创新惠民举措。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有力推进法院审判法庭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审判和诉讼服务水平。继续做好法治大讲堂、巡回审判、司法建议等工作,为优化辖区法治环境贡献力量。 四是围绕深化改革任务,全面加强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审判方式改革,持续推进诉调对接和案件繁简分流制度改革,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努力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深化完善分类管理、改进审判管理方式、内设机构改革等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释放司法体制改革效应。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统筹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认罪认罚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审判程序的职能作用。 五是围绕能力素质提升,全面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大力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将2018年确定为经开区人民法院“能力提升年”,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做好业务培训工作,突出专业化审判队伍建设重点,打造“本领高强”的专业法官队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健全外部监督机制,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持之以恒抓好纪律作风建设,确保队伍清正廉洁。 新的形势下,法院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更为重大,任务更为艰巨。我们深知,群众的期盼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代表委员的建议就是我们改进工作的重点。新的一年里,经开区人民法院将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始终保持干事创业、攻坚克难、赶超先进的工作状态,不忘初心、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武进、创建国家级经开区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 部分用语说明 (仅供参考) 1、“终本”案件:终本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简称,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按照执行程序要求,履行了法定执行手续,采取了相应强制措施,穷尽了执行手段和方法,仍然无法使案件得以执结,在查明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暂时无履行能力的情况下,执行工作暂时没有必要继续进行,由法院裁定本案执行程序阶段性终结,本执行案件即告结案,因而暂时结束执行程序的一种制度。 2、环资类案件“三审合一”:经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整,从2017年1月1日起经开区范围内资源环境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自武进区人民法院调整至经开区人民法院管辖。目前,该类案件由我院行政审判庭统一审理。 3、特邀调解:指人民法院吸纳符合条件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等调解组织或者个人成为特邀调解组织或者特邀调解员,接受人民法院立案前委派或者立案后委托依法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调解活动。 4、“要素式”审判模式:指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特点,概括基本要素,由当事人填写诉讼要素表,庭审时围绕有争议的要素由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并发表辩论意见,对没有争议的要素直接予以确认,最终形成要素式裁判文书的一种审判方式。目前,我院要素式审判主要应用于民间借贷、金融借款、劳动争议、工伤保险待遇、交通事故、离婚等六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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