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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苏0492民初181号张洁诉贺晓伟、许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公告
【信息时间:2021-08-02 浏览次数:】 【字号
 

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492民初181号    

 

贺晓伟、许烨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洁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492民初181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主文如下:准许原告张洁撤诉。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原告张洁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年八月二

 

   记:本公告通过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承办法官:高妍彦     联系电话:0519-69803060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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