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诉讼服务>>公告送达>>内容
(2021)苏0492民初1652号冯桂良诉张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公告
【信息时间:2021-08-02 浏览次数:】 【字号
 

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492民初1652号    

张华

本院受理原告冯桂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相关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要求其归还本金30000元及3000元利息,利息自2019.3.20~2021.05.18;2、要求其承担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2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一年八月二

 

   记:本公告通过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承办法官:王驰       联系电话:0519-69801520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举报受理网站:http://jubao.court.gov.cn    京ICP备05023036号-4
举报电话:0519-69801526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