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诉讼服务>>公告送达>>内容
(2021)苏0492民初1080号朱建刚诉青海晖达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钟晨晖、苏学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公告
【信息时间:2021-10-28 浏览次数:】 【字号
 

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492民初1080号    

 

青海晖达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钟晨晖、苏学辉:

本院受理的原告朱建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492民初1080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主文如下:本案按原告朱建刚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35352元减半收取17676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2676元,由原告朱建刚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年十月二十八

 

   记:本公告通过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承办法官:唐凯     联系电话:0519-69801502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举报受理网站:http://jubao.court.gov.cn    京ICP备05023036号-4
举报电话:0519-69801526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