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杜绝破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法院的相关通知精神,6月29日,由经开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石岩以及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晔栋带队,组织破产合议庭、破产管理人对破产企业进行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此次,经开法院协调联系了常州市武进区潞城街道政法与应急管理局,并由该局聘请了安全生产专家进行联合检查。检查中,安全生产专家发现了企业在安全生产中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并现场开具了检查单,向企业、政法与应急管理局及法院反馈检查情况,同时由法院与政法与应急管理局共同督促破产企业限期整改落实。通过检查,排查出了破产企业生产的安全隐患,平稳推进破产企业的处置工作,为建党100周年营造了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