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食品安全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惩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经开法院积极探索“行刑衔接”工作机制,推动执法司法的信息共享、沟通便捷,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8月19日上午,来自经开区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政法和应急管理局、遥观镇等单位的20余名代表现场旁听了一起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庭审,经开区各单位均组织工作人员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参与了案件的在线旁听。 被告人潘某某在本市某农贸市场大量储存并售卖 “进口”的牛百叶,被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查获。根据海关总署相关规定,相关产品不在允许进口的肉类名单内,且不符合检验检疫要求。该案当庭宣判,被告人潘某某因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3万元。 庭审结束后,余曰璞庭长就食品安全犯罪所涉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讲解,与各位代表就食品安全领域的“行刑衔接”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刷新执法模式,加强常态治理,强化司法保障水平,遏制食品安全犯罪成为在座代表的共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