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法院联合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在全市率先开展针对“长期处于吊销未注销状态企业”的公益强制清算试点工作,创新探索经营异常企业市场化退出机制,目前已成功受理全市首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申请主体的公益强制清算案件35件。公益强制清算工作的顺利推进,将最大限度压降经开区经营异常企业户数,有效促进企业优胜劣汰,及时释放生产要素,实现资源合理配置。
主要做法有 搭建工作平台
以府院联动机制实体化运作为契机,由区法院与区市监局共同牵头,建立工作协调会制度,不定期召开专题工作协调会,研讨疑难问题,解读法律政策,学习其他地区先进经验,形成对推进经营异常企业公益强制清算工作一系列重要共识。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区法院与区市监局安排专人对接,做好沟通协调、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日常联络工作。
优化工作流程
由区市监局通过市场监管大数据检索长期处于吊销未注销状态的企业,建立备选库,并向法院推送。法院接收信息后,主动对接税务部门,对推送的经营异常企业信息进行税务专项核查,杜绝欠税企业进入公益强制清算程序。同时,法院利用司法大数据对企业涉诉、涉执情况进行排查,避免符合破产情形的经营异常企业进入公益强制清算程序。组织法官进网格,对企业经营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走访,想方设法与企业负责人取得联系,征求意见。经过法院分类筛选、前期调查、数据汇总后,向区市监局予以反馈,区市监局审核无误后向法院申请公益强制清算,最终从推送的350余条经营异常企业信息中先期选择了35家进行公益强制清算试点。
完善配套保障
为统筹解决公益强制清算工作的“人、财、物”问题,鉴于目前区法院破产审判力量现状,院党组要求全体民商事法官参与破产案件办理,并做好破产、强清工作流程培训与指导,形成“人人懂破产、人人办破产”的良好工作氛围;采取捆绑摇号的方式,打包指定公益强制清算案件管理人,同时将管理人报酬纳入企业破产专项基金的保障范围。
下一步,经开区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府院联动、府企联动、院企联动,整合全院资源,依法公正高效推进公益强制清算案件审理工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