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关于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招募管理人
评审结果的公告
经本院评审,确定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管理人为:
江苏源博律师事务所与江苏国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备选管理人1为:北京大成(常州)律师事务所与江苏国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备选管理人2为: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与江苏国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