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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之都建设 | 倾心调解化纠纷 一揽解决减损失
【信息时间:2023-03-22 浏览次数:】 【字号
 

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企业纾困解难,是常州法院助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服务保障新能源之都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经开法院积极落实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加快涉新能源企业纠纷的审理,降低企业的诉讼成本,倾力调解涉新能源企业案件。

A公司与B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案件简介

A公司为B公司施工了1-4线生产车间、5-6线生产车间区域的地坪涂装工程,B公司对工程总量及工程质量存有异议,剩余尾款200余万元未予支付。A公司遂起诉至法院要求B公司支付工程款200余万元并要求冻结B公司对基本银行账户。经开法院受理后,考虑到B公司系专业从事电池隔膜生产的新能源企业也是上市公司子公司,直接冻结其基本银行账户将对B公司对信誉、生产经营、股价等产生重大影响,经开法院即时启动服务保障预案,与区投促局共同协调,由B公司提供基本银行账户以外、存款余额满足保全金额等其他银行账户供法院冻结。


案件审理

因双方对工程金额、工程质量争议较大,A公司及B公司分别向法院申请进行工程质量鉴定和造价审计。因B公司已在工程所在车间开展生产,如进行两次鉴定需生产线停产一月以上且将破坏车间无尘环境,需重新进行无尘治理后方可继续投入生产,将对B公司产生巨大的停产损失。为此,经开法院明确了求同存异、减少损失的调解原则,通过现场、视频、微信等开展多轮艰辛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B公司向A公司支付工程尾款150余万元,双方纠纷一次性了结的调解方案。


B公司已按时全额履行了付款义务并向经开法院送来了锦旗,高度肯定经开法院为新能源企业建设保驾护航、积极作为。



典型意义


1.人民法院财产保全直接冻结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极大影响,故人民法院需在保护债权人胜诉利益与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间予以衡量。经开法院严格遵循上级法院有关诉讼财产保全的文件精神,与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了联系机制,通过分析企业资产状况、财产保全线索,形成具备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的财产保全方案,既保障债权人利益不受损害又将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减到最低,确保新能源企业不因诉讼产生次生灾害。

2.对工程进行质量鉴定及造价审计无疑是解决双方争议最直接的方法,但根据案涉工程的现场状况,通过鉴定和审计解决问题所产生的成本将远远高于诉讼请求金额,对于当时双方均弊大于利。通过在法院主持下和解,既能快速解决A公司工程尾款的诉求也能避免B公司的巨额停产损失,同时通过减少工程款为B公司保留了自行修复所需的资金,有效保障了新能源项目的建设、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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