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开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辖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股权转让纠纷案。经承办法官多轮线上线下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基本案情
原告A公司与B公司系两家基金投资公司,被告C公司系辖区内一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A公司对C公司进行了战略投资,获得了部分股权,通过股权转让协议,转让部分股权给B公司,并要求C公司配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C公司则认为两原告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其无需配合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遂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
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深知该案不仅关系到原、被告的切身利益,更对区域投资环境和营商环境有着重要影响。若简单判决,可能会加深双方矛盾,甚至导致“一案结、多案生”的情况。因此,承办法官决定采取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在维护法律公正的前提下,实现双方利益的平衡。
承办法官深入研究案件材料,召开3次开庭(听证),多次与双方沟通交流,了解各自诉求和争议焦点。在庭审结束后,又组织2次“面对面+线上”联动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从法律规定、商业逻辑和企业上市发展前景等多个角度,耐心细致地为双方分析利弊,说明被告作为“小巨人”企业的发展潜力和价值,引导双方着眼长远,寻求共赢的解决方案。经过各方不懈努力,原被告终于达成和解协议,原告主动撤诉,纠纷圆满化解。
典型意义
此次股权纠纷的成功调解,是我院积极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我院将继续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把“实质化解纷”贯彻到商事案件办理过程中,深耕“法润经开 益企行”品牌,为民营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筑牢坚实的司法保障防线,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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