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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千百事 | 股东知情悬十载 强制执行越重洋
【信息时间:2025-11-26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日,经开区法院执行局法官施蕴收到旅居印尼的民营企业家杨先生(化名)和王先生(化名)送来的锦旗,感谢其在一起股东知情权执行案件中展现的专业与执着。这起案件的争议焦点并非资金或合同,而是公司治理中常被忽视却重要的权利——股东知情权,其背后更承载了一段跨越十年、关乎合作与信任的故事。

缘起异国投资,信任渐逝

十年前,杨先生、王先生与合作伙伴沈某在常州共同投资设立了一家自动化设备企业(A公司)。尽管杨、王二人持有重要股权,但因常年旅居印尼经营其他业务,便将公司日常运营与财务管理全权交由法定代表人沈某负责。随着时间推移,双方在公司发展规划上产生分歧,沟通日益减少。去年,为拓展海外业务,杨、王二人急需查阅A公司自2015年成立以来的财务账簿、会计凭证及报表等资料,然而多次沟通均被沈某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身处海外、维权不便的二人,最终选择诉至经开区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杨、王二人作为公司股东,依法享有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的知情权,A公司及沈某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相关资料已构成侵权。据此,法院判决A公司向两位股东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的相关财务资料供其查阅。

破局拨开迷雾,全力攻坚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施蕴法官发现实际情况远比预期复杂。经实地查访,A公司已不在原注册地址经营。法定代表人沈某称公司财务一直由某代账公司处理,但因拖欠费用,代账公司已不再为其保管财务资料。得知这一情况,两位股东立即从印尼回国,赶到执行局与施法官沟通。

几经周折,执行团队终于联系上代账公司负责人,对方表示因A公司拖欠款项,已将所有财务账簿邮寄给沈某,随后便不愿多谈。执行团队研判认为对方说辞存疑,施法官果断决定对代账公司办公地点进行现场搜查,并通知沈某配合。

搜查过程中,执行干警在档案室内成功查获A公司2015年12月至2024年12月期间的大量财务账簿与凭证。法官现场释法明理,严肃阐明拒不配合执行的法律后果。面对确凿证据,代账公司最终表示愿意配合。考虑到两位股东常居海外,执行干警将相关资料整理成电子数据通过邮件发送。当所有手续完成时,已是夜深时分。

心语权利落地,营商有依

“本以为身在海外维权无门,没想到法官如此尽心尽力,为我们找回了这份‘看得见的权利’。”两位股东感慨道。这面锦旗不仅是对法官工作的认可,更是对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的生动诠释。

股东知情权并非一纸空文,而是《公司法》赋予每一位投资者的基本权利。无论股东身在何处、公司经营状况如何,这一权利都应得到充分尊重与保障。本案的顺利执结,不仅维护了个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展现了司法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更传递出明确信号:诚信经营、依法治理是企业行稳致远的基石,而司法永远是合法权益最坚实的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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