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民非调解组织在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的作用,近日,经开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磊一行赴立案庭、横林法庭及横山桥法庭,实地调研指导常州市钟楼区和顺商事调解中心、常州市天宁区苏圆商事调解中心调研商事纠纷先行调解工作的运行情况,并与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了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黄磊院长详细了解了入驻法院的各调解中心当前的工作进展、案件调处成效以及运行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他对调解室在化解基层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取得的初步成效予以肯定,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要着力提升业务能力。调解工作专业性强,调解员需不断学习法律法规,精进调解技巧。调解中心应加强与法院立案窗口等部门的深度协作与衔接,优化案件分流与引导机制,形成解纷合力,提升调解工作的精准性与有效性。
二是要切实加强人员管理培训。要进一步完善调解员队伍的日常管理,建立并实施规范化的定期培训制度,将参与培训情况与调解实绩纳入工作考核体系,以促进调解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保障调解服务的质量与水准。
三是要及时经验总结与提炼。各调解中心与法庭要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及时梳理、总结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成功案例,加强交流互鉴,力争早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经开模式”,为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更多力量。

此次座谈会为我院民商事纠纷先行调解组织下一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有力推动多元解纷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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