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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为名,未爱发声——一堂特别的法治安全课
【信息时间:2026-01-15 浏览次数:】 【字号
 

为切实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筑牢校园安全防线,2026年1月14日,经开区法院民庭副庭长管玲走进宋剑湖小学,为在校二三年级师生带来了一堂生动而深刻的法治宣传教育课。本次活动聚焦“预防性侵犯”与“反对校园霸陵”两大主题,通过法官讲解、情景模拟、互动问答等形式,将法治的种子播撒进孩子们的心田。


生动比喻,为身体安全划出“警戒线”

“我们的身体就像一座神奇的小房子,背心、短裤覆盖的地方就是‘隐私房间’,未经允许,任何人都不能触碰!”课堂上,管玲副庭长并未使用晦涩的法律术语,而是用“身体小房子”“安全信号灯”等生动比喻,向低年级的同学们清晰、直观地讲解了身体隐私权的概念。通过互动,孩子们学会了如何分辨不当行为,并牢牢记住“不对、不好、不舒服的感觉要说‘不’!”的自我保护口诀。


厘清边界,向校园霸陵勇敢说“不”

“给同学起难听的外号、故意孤立某个人、在网络上嘲笑别人,这些是玩笑还是欺凌?”关于校园欺凌的板块,管玲副庭长通过一系列贴近校园生活的设问,迅速引发了同学们的思考和共鸣。她结合真实案例改编的小故事,深入浅出地剖析了语言欺凌、社交欺凌和网络欺凌等不同形式,明确指出“任何让你感到长期、反复、痛苦的行为,都可能构成欺凌”。

“面对欺凌,我们不做沉默的受害者,不做冲动的反抗者,也不做冷漠的旁观者。”管玲副庭长向同学们传授了“三不原则”,并清晰列出了求助步骤:首先保持冷静,确保自身安全;其次,保留证据,勇敢地向最信任的成年人(家长、老师、警察)倾诉;最后,法律永远是守护公正最坚实的后盾。现场还模拟了“遇到欺凌怎么办”的小场景,同学们积极举手参与,在演练中掌握了实用的应对技巧。

“保护未成年人远离侵害,预防远比补救更重要”,这也是经开区法院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的初衷。接下来,法院将继续与学校、家庭、社会携手,将法治意识融入孩子们的思想和日常,共同织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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