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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国际禁毒日丨以案为鉴,向毒品说不!
【信息时间:2026-06-26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在第39个“6·26”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经开区法院结合近期审结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敲响拒毒警钟。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厉行禁毒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

近年来,毒品犯罪手段不断翻新,呈现出极强的隐蔽性、伪装性与网络化特征。新型毒品往往披着“奶茶”“跳跳糖”“巧克力”甚至“电子烟油”的外衣,悄然潜入日常生活,极具欺骗性和迷惑性。

在我院近期审结的一起典型案件中,一名具备化学专业背景的大学生,利用所学知识违规合成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烟油,并将其灌注进装饰画中藏匿,通过网络渠道层层分销。最终,这家三口均因触犯贩卖毒品罪,被依法判处相应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案警示我们,毒品犯罪不仅毁灭个人前程,更会让家庭陷入深渊。

经开区法院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惩处各类涉毒犯罪,同时深化“以案释法”,全力筑牢全民禁毒防线。在此,我们结合审判实践,为您梳理以下防毒“锦囊”:

识破伪装警惕陷阱

     切勿随意接受陌生人馈赠的食品、饮料或“提神药物”。出入KTV、酒吧等治安复杂场所务必保持警惕。请牢记:“新奇”不一定是潮流,很可能是圈套。

认清属性科学用药

     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具有双重属性:合法用于医疗是“药”,非法滥用、私贩则是“毒”。请严格遵医嘱用药,切勿自行增减剂量或改变服用方式,防止医疗用药沦为毒品依赖。

严守红线法网难逃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毒品同样构成犯罪。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必追悔莫及。

     禁毒之战,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常州经开区法院将继续发挥刑事审判职能,重拳打击毒品犯罪,同时也呼吁全社会尤其是青少年群体,提高辨识能力,自觉抵制诱惑,让我们携手并肩,对毒品坚决说“不”!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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