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经2026年6月30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任命陈卫东等41名同志为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任期五年。根据《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现将具体名单面向社会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司法局
2026年7月1日